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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被保释是什么意思

保释:是在开庭宣判之前的一种,因为只要还没有宣判定罪和刑事羁押的话,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他们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但是他们又被刑事追诉了,其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个时候为了所以防止这个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强制的要求他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并且能随传随到,就是咱总说的保释,跟取保候审是同一个意思。

条件就是:尚未宣判之前,还没定罪的时候,缴纳保证金(或担保人)并且出具保证书就可以保释了!

依我之见:‘’取保候审‘’故名思义,提供担保在诉讼各环节随时‘’侯审‘’嘛,就是说取保者仍须在各环节‘’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

一,‘’取保候审‘’,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至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刑事案件查办过程中,刑事立案后为保证案件顺利办理,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犯罪的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个人人危险性‘’一一对构成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致危害社会,即在候审期间不会自杀、逃跑丶毁灭伪造证据、威胁被害人丶证人改变证言、串供丶重新犯罪等等妨害诉讼危害社会的行为,经当事人丶法定申请和办案机关审查同意采取保证人担保或提供一定数额担保金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暂不收押予以释放保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查‘’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各环节,公安机关有权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有权在审查起诉中继续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符合的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也有权在审判过程中审查被告人是否继续办理取保侯审,符合条件的由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再次告知被告人须‘’随传随到丶不误审判‘’,即随时听侯法院的传唤,法庭开庭时必须按时到庭接受审理和最后宣判,否则,法庭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交保证金担保的,依法没收保证金,如果被告人之罪名成立构成犯罪的,会对其判处实刑并收监执行。

所以,被采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要‘’随传随到丶不误审案‘’,否则,会有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保释金是以金钱换取暂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说通俗一点,就是“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但我现在不关你,但你要交一点钱,在未定罪之前,你享有被限制的部分人身自由,如果你跑了,保释金被没收,如果你规规矩矩,将来保释金还你”,和以后的有罪无罪无关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保释——就是取保候审。 

附:

《刑诉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首先要搜集证据,但无权对嫌疑人进行审判,因为审判是司法部门的职权范围。从警方搜集证据到移交法庭审判,其间往往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警方拘押嫌疑人的时间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在把嫌疑人送交法庭之前,不得不释放嫌疑人。那么,嫌疑人趁此机会逃走怎么办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产生了保释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在嫌疑人出庭受审之前,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释金,保证一定准时前往法庭接受审判,就可以回家了。除非可能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嫌疑人不准保释之外,一般嫌疑人都可以保释回家。如果犯罪嫌疑人按时出庭受审,当局就返还保释金。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美国宪法第八条修正案规定,不得对有权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课以过重的保释金。   保释金可以是现款,也可以是其他财产,甚至可以是房地产,或者是家属亲戚的财产。如果被告不准时出庭或者违反司法部门的其他命令,当局就可以把保释金全部没收。司法部门在决定保释金数额的时候,要考虑犯罪嫌疑人对损失保释金的承受程度,也就是说,嫌疑人缴纳多少保释金,才会由于不愿损失保释金而准时出庭受审。 因为在法院宣判之前,不能说一个人就是罪犯,只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可以交纳保释金暂时先出来,等待法院审理。罪行越重,保释金就越高。如以后审判下来判有罪的,再去坐牢服刑。 但是涉嫌严重犯罪、暴力犯罪的、有可能潜逃的,也是不得保释的。 其实这项制度和我国的取保候审是相似的。

“保释”是老百姓对“取保候审”制度的一种简称,通常对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离开看守所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获得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和家属极其希望和应当去追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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